自2009年10月23日A股市场的创业板开板以来,创业板公司纷纷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15年3月已经有180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股权激励不断成为创业板企业留住人才和提升业绩的工具,被市场称为“金手铐”。
北京中兴盛域投资有限公司专家表示,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基本属于成长后期的较为成熟的高科技企业,其大批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背后,无非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职业经理人、核心技术人才来为自己卖力,以支持其高成长性。不可否认,股权激励是留住人才最有利的办法,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企业越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期这些核心人才尽职地为企业卖力,帮助企业在难关中不断成长。
股权激励模式单一
相比花样繁多的新三板股权激励方式,创业板股权激励较为单一,绝大多数企业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或股票期权激励方式,仅有1%的企业采用了股票增值权手段。股权激励费用对创新型企业的盈利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等虽然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但是激励对象在达到公司的约定条件后,公司直接以现金与激励对象结算,虽然股本结构不发生变更,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但公司要承担现金形式的成本支出。对于处于发展成熟阶段的公司来说,股权稀释似乎更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接受。
股权激励授予频率慢、有效期长
70%的创业板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频率为首次授予加预留的模式,计划有效期绝大多数为4至5年。和新三板相比,较慢的授予频率和较长的有效期,对处于企业发展成熟期的创业板公司来说,更有利于稳定高管队伍及提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单一,局限于公司业绩指标
北京中兴盛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顾问表示,创业板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所采用的考核指标较为单一,基本局限于利润指标、收入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三大公司业绩指标。缺少市值指标,也没有能反映创业板特色的创新能力、研发水平的非财务指标,这样既不利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展,同时也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效果。不过还是有一些公司规定了个人业绩条件即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很显然,这种行权条件的设定更能体现实现股权激励对个人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