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上班时间抢红包被罚三千 网友:要吃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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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湖南某实业公司员工小林,因为上班时间忙着抢红包,被老板处罚3000元,一时引发全网热议。2015年最后一个月,到底还能不能愉快过年了......

让我们看看这企业的“雷人处罚”通知原文:“市场部林XX在12月15日上午上班时间,利用公司办公环境抢红包,连续两小时,浪费人力、占用公司资源,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同事中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对林XX除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处分...”公司留给小林两个选择:主动离职,或者是接受处罚。网友纷纷评论:这又是一次“年底花式炒鱿鱼了”。

对此事件,笔者也咨询了劳务纠纷领域相关人士,对方表示:“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基于契约的劳务雇佣关系,员工在上班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是一种违反契约的行为,公司有权利进行警告和《劳动法》范围内的处分。但公司对员工出发也需要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否则同样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大多数网友认为,公司随意“罚款3000元”是无视《劳动法》的行为,是在变相辞退员工。正如网友“安宝宝”评论:“要我遇上这种事肯定立刻走人,费事跟他讨论罚款合不合理”。也有网友对小林的处境抱不平:“有道义的公司都不会在年底开人。让人年底吃土吗?”结合网上流传的各种奇葩扣工资现象,小编认为,员工与企业平时应该多一些信任、理解与沟通,随意处罚不利于公司团队建设和谐,而且还影响团队凝聚力与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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