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基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比较,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确定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0.5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