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提“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推进P2P整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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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的“互联网金融”一词,口径由“促进健康发展”变为“规范发展”。这一转变在政府层面明确了其“有保有压,优扶劣汰,严控风险”的方针,同时也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2016年的网贷行业发展注定着面临全面整改的态势。

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井喷发展,不仅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也为大众提供了投资理财的新渠道。但是,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层出不穷,统计显示2015年12月国内共有1302家P2P平台死亡,668家跑路,多家p2p平台卷款跑路、非法融资的事件持续发酵,这些事件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于p2p平台的信心。

整治p2p平台乱象:政府发力 委员们献言献策

在这个行业洗牌的关键时刻,总理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表明决策层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在推动普惠金融方面的重要价值和作用,也意识到了之前行业发展中缺乏规范和监管所带来的问题的风险。

在此次两会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提案中,两会委员们也带来了他们对于p2p乱象规避和整改的方法。

黄廉熙:明确P2P定位 形成司法指导意见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黄廉熙今年带来了关于改进公司登记机关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等6个提案。

黄廉熙建议,应设置P2P设立标准以及从业人员相关的资信条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发起人以及其从业人员设置必要的资格要求,对P2P平台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全额实缴应作强制要求,对P2P平台管理与从业人员具备的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和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应作出强制性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

谢卫: 严格限制准入门槛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在今年两会提交了两个提案,一个是《关于改进现有金融监管功能的建议》;另一个则是《关于高度重视“伪金融”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针对“伪金融”平台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他建议:一是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为目标的互联网金融。二是规范那些游离在灰色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三是取缔涉嫌非法集资、自融、旁氏骗局等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四是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减少潜在风险的产生。

刘惠好:做好“事前监管“ 借助大数据监测平台运作

在此次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惠好教授递交了《关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的提案。

刘惠好认为,在这些企业设立之初,就一定要建立严格的界定,只能将牌照发给只做中间人、不做资金池的公司。一定不能允许相关平台、公司做自融。同时,他建议应该尽快建一个公共信息大平台,用大数据监测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作,这样就可以及时了解相关平台、公司的动向,通过大数据监测,可以事先防范违规违法的现象。

业内反馈:面对显著洗牌期 必须居危思进

2016年网贷行业将进入非常显著的洗牌期时,针对这前所未有的整改力度和决心,行业将如何应对呢?

万盈金融联合创始人兼首席市场官姚冬娜,用“居危思进”四个字表达了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心,指出任何行业都有冷又暖,有波峰也有波谷,在这个过程中,从业者们不能懈怠下来,而必须踏踏实实做好自己,在行业监管的风口中扎根生长。

e路同心CEO闫梓认为,两会之后,行业监管加强势在必行,e路同心采取的方式就是从行业监管向用户参与转变,主动让投资者参与到平台互动监督中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监督投资还款的状况,推动平台良性运营。闫梓表示,行业应从自身做起,为这个行业的正本清源做一些事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消费权益。

联金所COO刘哲指出,互联网金融要恪守金融红线,严格自律,将投资人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同时提升自身实力,安全运营是不仅是对投资人的最好保障,也是推进自身平台高效稳健发展的有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