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科研机构如科学院、科研所和大专院校的科研机构等大部分是公办的,属于事业单位,成为我国科研的主力军。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已经具备建立科研机构的实力和需要。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激发民营企业创办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十三五”创新驱动发展更需要民营机构来参与。
民营企业创办科研机构有三大优势:一是有产业基地优势;二是有资金实力优势;三是有科研转化优势。民营企业了解自身所处的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熟悉市场需要,如果自身创办科研机构,能够提高科研的针对性,不断推出满足现实需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成为国家科研机构的有效补充,为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水平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建议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建立科研机构,促进企业更加自觉地强化科技驱动作用,将科研力转化为生产力,在全社会形成科技兴国的浓厚气氛。建议从五个方面全面激发民营企业创办科研机构的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在人才引进上予以支持。为企业推荐科研人才,并为他们评定职称打开方便之门,鼓励人才自由流动;
2、在项目申报上予以支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并给予资金安排;
3、在成果评选上予以支持。对民营企业科研成果一视同仁;
4、在资金保障上予以支持。对于民营企业创办的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机构,经有关部门核准给予固定补贴;创办的专业科研机构的费用在企业税前列支。
5、在混合改制上予以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联办、收购、并购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机构,并保持原有的待遇不变,同时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