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标知识产权:商海烽火连四月,商标转让抵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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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商场如战场,在经历了二月的慵懒,三月的恍惚之后,四月正是各个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的时节,不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和策略来追逐更好的效益。而当烽火连天,弥漫四月,一个注册商标抵得上黄金万两。

春风拂面,当头棒喝

从4月1日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落地实施。在知识产权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全部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标法》规制的全部商标侵权行为都将面临严惩,“违法企业”要进“失信黑名单”,接受工商部门长达五年的重点监督,并对企业的从业资质造成影响。

据了解,该《办法》体现的整体立法意图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笔者认为,《办法》的出台既如春风拂面,又似当头棒喝——对于注重的知识产权保护、悉心经营商标品牌的企业来讲,这是巩固自身之盾,打击侵权之矛;对于长期忽略知识产权问题,甚至靠伪造名牌、假冒商标发家的企业来讲无异于要挨一记迎头重锤。

商标在手,市场我有

伴随《办法》实施,各地对商标侵权的打击力度也随即增强,其中典型,时时浮现在公众眼前。2015年4月,江苏常州一企业被判罚13万元,只因其使用的“龙井茶”商标侵权。报道称,“龙井茶”是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浙江“专有专用”。

4月新茶上市,浙江依法打击市场上“龙井茶”商标的侵权行为,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正当之举。对于浙江的茶农来讲,今年虽因为天气原因,茶叶减产,但有了商标使用权的保障,挤掉了的“冒牌龙井”的市场,其真实的效益反而会有增长。这一切很大程度上缘由浙江握有“龙井茶”注册商标专用权,起到了“垄断市场”的作用。

烽火四月,商标万金

在如今的市场竞争中,一方面是消费需求趋于饱和,多数行业已成红海;另一方面是商标品牌经济的崛起,消费者对于知名商标品牌的产品投入更多的资源与热情。因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商标品牌的重视与投入刻不容缓。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在企业品牌化发展的道路上,商标是品牌形象的基点,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底线。商标万金,是言其作用之大,意义之大,在有些情况下是有钱买不来的。

当然,没有商标的企业不用绝望,商标同样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标存在,可以进行转让和交易。企业或创业者可以到正规的商标交易平台上挑选合适的商标,通过商标转让获得注册商标。作为中国领先的商标交易平台,尚标知识产权集团专注为客户提供商标转让、商标注册、商标设计、案件代理、专利版权、品牌发展顾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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