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03.05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2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表述为“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总理寄希望于互联网金融发挥草根金融的优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发挥作用。另一个方面希望互联网金融可以加快改革和转型步伐。
2、2015.05.08《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2015年深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包括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3、2015.07.04《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文件出现15次“互联网金融”这个关键词,2次出现“网络借贷”。其中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 新型企业。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
4、2015.07.18《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不仅正式承认了P2P的合法地位,也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性质。并以“鼓励创新、 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为总的要求,明确了包括股权众筹融资、P2P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在内的多种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职责边界。这是P2P行业第一部全面的基本法,为P2P行业的创新发展真正指明了方向。
5、2015.07.31《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条例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6、2015.08.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在划定了24%的民间借贷利率红线的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P2P平台的“媒介身份”。此外,《规定》中指出的P2P平台作为提供媒介服务的中介平台,无须履行担保责任,这被视为P2P行业未来去担保化的重要开端。
7、2015.11.0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在《建议》的第三节中提到,“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体的“构建发展新体制”中的表述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中央五年规划。
8、2015.12.28《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由银监会连同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并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这就意味着P2P监管细则已经上线,征求意见期间就是行业适应以及适当修改调整意见的过程。
9、2016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稿中提出,要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10、2016.04.14《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下称《统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首次亮相。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金协会)召集36家从事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和消费金融业务的会员单位进行了首轮培训。。
11、2016.04.19,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的人士处获悉,北京市网贷行业协已会于4月18日发布文件,叫停“首付贷”业务
大麦理财分析师表示,从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刚刚起步,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态度,到2016年转变为加规范指导和加强监管,决策层的政策方针一直在适时而变。未来P2P行业在中国究竟能走多远,有赖于政府的引导政策和监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