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有媒体据此还梳理了过去一年治理基层“蝇贪微腐”的情况,并对2016年基层反腐进行了展望。笔者认为,基层“微腐败”,危害猛于虎,必须花大力气持久治理。
“微腐败”危害巨大,影响恶劣。基层干部腐败,影响最大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最深的是群众的感情,最难挽回的是群众对执政党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同和信任。从一些媒体梳理的情况来看,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等多个方面,件件关系民生福祉,事事连着群众利益。不下大力气整治基层腐败,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基石可能坍塌,群众的合法利益将长期遭受侵害,更遑论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微腐败”顶风作案,形式多样。国家重典治腐,铁拳惩贪,一些基层干部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山高皇帝远,鞭长莫及,认为反腐败是有选择性地抓大放小,杀鸡儆猴而已,个别“蝇蚁”甚至胆大妄为,毫无收敛。贪腐形式也繁杂不一,有媒体根据2015年中纪委网站的通报情况,梳理了基层贪腐的主要形式,包括违规使用、挪用各类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行贿、受贿、主动索贿;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各类专项资金和津补贴;贪污、侵占、克扣各类专项项目资金和津补贴等,一些贪腐形式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不易发现和察觉。
因此,治理基层“微腐败”必须花大力气,要持久着力,咬定青山不放松,丝毫不能懈怠;要注重制度建设,根据基层腐败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惩贪治腐的政策举措,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要变革惩治基层腐败的形式,坚持惩防并举,坚持全民反腐,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文\胡开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