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解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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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介绍,鉴于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业的本质,因此对它的监管也应该秉承与传统金融监管一致的原则与框架,避免出现监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潜在的风险隐患。

然而,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指出两点。

第一,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介绍,虽然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业的本质,但大量互联网企业的确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基于互联网和新兴信息技术所产生的新产品和服务,确实有可能超出现有法规的监管范围,或出现了监管的真空。对此,监管部门绝不能简单地予以禁止或套用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法规,而是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现行的监管框架和法规,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这对中国金融服务业的长远发展与品质提升意义重大。

第二,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介绍,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成功与“火爆”的确得益于对现存的某些金融监管法规的突破,而大部分传统金融机构却因这些监管约束而无法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展开公平的竞争。但这绝不能够为监管者对互联网金融套用现存的监管法规提供借口。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认为,中国现存的金融监管法规存在明显的过度监管,我们必须加快放松管制,推动金融自由化。这也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中国金融改革所指名的方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但顺应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而且成为倒逼金融改革、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锋。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强调,因此中国的监管部门应该借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积极推动金融放松管制,给传统金融机构松绑,而不是粗暴地用现行法规把互联网金融的一些创新扼杀于襁褓之中。

青岛中创鑫策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最后强调,总之,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建议监管部门采取一种既大力支持和鼓励、又紧密跟踪和监管的开放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