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信首家全员签署从业人员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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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信公司全体员工签署了《民信公司自律规范》,这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首次全员签署从业人员行业规范协议,规范自律从从业人员自身做起,民信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此举,倡导弘扬行业良好风尚,为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自我规范起到典范作用,如果行业全面推行有助于进一步净化行业环境,从而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良性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自律规范》协议的签署,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规则的制定,推动金融服务向信息化、流程化、智能化转变,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已成为其自身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和基本需求。同时也能帮助形成竞争门槛和竞争优势,获取超额利润。形成具有公允性、正当性的内生规则。

我们知道,金融实践往往领先于金融监管,这是金融发展的规律。监管要在金融创新实践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能找准方向,存在时滞。“对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同样存在监管滞后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兴起到监管细则出台具体落实之间的这段时间,存在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

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很大原因是门槛太低,缺乏必备的资金、专业实力和风控体系,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不利于行业规范。

为此,董事长付东海表示,互联网金融要健康快速发展,除了依靠监管力量,更重要的是各企业要把行业自律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立身之本。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走上高速发展的品牌之路,除了要加速专业化、革新化的进程,更要从内部做到发展规范化、风控机制长效化、征信体系完备化,强化互联网金融的社会责任意识,健全责任管理制度,自律自强,理性发展。

而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是“在观察中逐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表示,央行下设互联网金融协会,条法司正对行业监管细则进行研究,央行将出台总体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导向规范,而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是监管步骤的第一步。

据了解,自2013年下半年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以来,国内已经陆续成立若干全国性、区域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有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起组建,75家机构参与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由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由广东省民政厅与广州万惠投融管理有限公司牵头,召集广东省内诸多涉及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司成立的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由山东省内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倡议发起的山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民间也自发形成了一些自律组织,如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纷纷发布各自的章程、自律公约,倡导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民信从成立的初期起,就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风控体系,严格按照信息中介的标准来建立各项规范和业务流程,坚持民信的操作底限和业务边界,抵制非法集资,坚决不进行自融,在拥有严谨的风控体系前提下,切实自律发展。

付东海表示,“希望民信此次全员签署从业人员规范协议的行为,对行业有躬先表率之效。”

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只有有效的自律管理同行政监管双管齐下,才能处理好鼓励支持与适度监管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分化组合的过程中,充分重视自律管理,才能实现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矫正、自我教育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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