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都网贷系统:这些明星代言的平台,你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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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拼规模到拼背书,P2P平台为了吸客可谓在营销推广上绞尽了脑汁,花样手法五花八门。而当那些意想不到的平台一个个东窗事发,特别是E租宝事件之后,这些比拼的手法,无论是平台规模也好,还是央视广告、上市公司等背书也好,都开始显得虚无而不可信。那么,同样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火热而涌入的大波明星代言潮,可信度又有几分呢?最近陷入兑付危机事件的鑫琦资产告诉了我们消极的答案。

张铁林代言鑫琦资产陷兑付风波

春节刚过,鑫琦资产被爆陷入19亿兑付危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为其代言的张铁林随而卷入风波中,被众投资人追喊要承担责任赔钱。

据融都网贷系统了解,事件源于鑫琦资产到期后不支付利息,想拿外地期房给客户抵押本金,并且房子并非按照此前合同中规定的对折,而是变成了85折。相关投资人纷纷前往上海分公司维权。2月16日下午,鑫琦资产高层被警方带走,现因故停业,涉及资金达19亿元。

而皇阿玛张铁林则是该公司形象代言人,曾为其拍摄长达1分13秒气势恢宏的广告宣传片,并在该公司官网“形象大使”一栏中有醒目的照片呈现。由于新《广告法》加强了广告代言人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处罚措施,公众对明星代言持有较高的关注热度。有言论称,如果鑫琦资产确实存在非法集资的话,张铁林将成为倒在新广告法面前的第一个明星。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胡振皓律师表示,如果事件坐实的话,张铁林将面临行政处罚和连带责任。首先,如果张铁林没有使用过鑫琦资产的商品或是服务就为其进行推荐,按照新《广告法》第62条的第3项规定,明星代言人需要承担包括没收广告代言所得,以及处以广告代言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其次,如果张铁林在明知或应知存在广告主存在虚假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进行代言,除了承担行政处罚之外,还将根据新《广告法》第56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哪些明星代言的平台?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大热,除了PE、VC、上市公司相继涌入外,各路明星也对互联网金融表现出较高的热情,以入股或代言等形式参与其中。“对平台来说,与明星合作一方面可增加曝光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明星效应吸引更多的投资人。”融都网贷系统负责人指出,这或是明星扎堆代言P2P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目前有明星代言的平台众多,比如,羽泉代言的借贷宝,那英、汪峰站台的小赢理财,朗朗出任形象大使的绿能宝,范冰冰代言的紫马财行,马景涛任公益形象大使的橙旗金融,与歌手平安牵手的陆金所,等等。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明星代言并不等于平台安全,网贷行业本身流动性风险、安全风险依然会存在,并且不会由此减少一分一毫。因此,融都网贷系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时,不要因为明星代言就盲目投资,从平台、项目、借款人等角度进行层层了解与分析,理性投资方能增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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