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铝石夜间进行中
近日群众反映河南登封市大冶镇北五里庙村下面的石鱼沟,有一无证铝石坑借着春节放假,当地国土部门疏于监管之机,利益熏心的铝石盗采者采取“杀鸡取卵”的方式,对有铝石资源的登封大冶石鱼沟山坡“开膛破肚”,攫取非法利益。当地群众质疑,春节放假了,难道登封市国土部门的执法人员就无人值班了吗?想干什么违法事就可以做任何的违法事情吗?生态环境遭破坏,国家资源遇盗采。登封市国土部门的执法者们,是疏于监管还是恣意纵容呢?
盗采铝石夜间进行中
2月5日的登封北五里庙村虽大雾弥漫,但村庄下面石鱼沟的铝石坑现场却热火朝天,机器轰鸣。被蓝色简易铁皮墙围着的铝石坑并未受大雾的影响,现场施工车辆来往穿梭,几台钩机也在“咚咚”的劳作。原本平坦的山坡已被挖出十余米的深坑,与铝石坑四周的麦田形成鲜明的对比。
当地村民说,盗采铝石主要是夜间进行,开采没有任何手续,由于有当地主管部门的庇护,矿方才会肆无忌惮的生产,据村民透露,这里的开采已有多日,也有上级部门下来监管,但只是走走过场,丝毫没能影响矿方的盗采。
据当地村民反映称,铝石坑在当地国土部门的庇护下,以各种手段从当地村民手中用金钱“掠取”土地使用权,用“杀鸡取卵”的方式非法露天开采。一时间,这里的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污染,刺耳的噪音扰乱着村民的正常生活,当地村民对此十分痛心,极度愤慨。更有当地知情人透露,非法开采的背后有政府个别领导参与矿场的经营,暗地里入股,攫取高额利益,为非法矿产公司做幕后保护伞。
非法铝石坑非法开采,他们是如何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的呢?当地的监管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究竟是何原因造成这个局面的呢?是否印证了当地老百姓的那句话“某些国土部门领导就是这些矿主的保护伞”?
“铝石矿产是国家的资源,在未办理采矿证的情况挖掘铝石是盗窃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登封大冶镇北五里庙的这一铝石坑盗挖行为,郑州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直言不讳。他说, 我国国家《矿产资源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无证开采,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追诉。当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处罚权,但当上述行为达到犯罪追诉标准时,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就应当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非法采矿何以如此有恃无恐?究竟谁是幕后帮凶?国家矿产资源何时得以有效保护?当地百姓生活何时才能恢复正常?希望登封市有关部门应尽快调查落实此事,依法严惩有关责任人,以维护当地国土部门的应有形象。
据了解, 铝石坑上面的植被被大量的破坏,肆无忌惮的违规开采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的发展。如今,春节假期早已过去,登封市大冶镇北五里庙石鱼沟的这一铝石盗采现象仍在继续,并未停歇。
来源:大众新闻网http://gy.dzshbw.com/2017/msnews_0207/40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