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营利与非营利之路


来源:

0 浏览 评论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分歧焦点:分营利性与非营利,差别待遇

据新华网报道,12月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一揽子修正案草案进行调整,“一揽子”中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暂不交付表决,待进一步完善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此次教育法律整体修改的契机本就是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因此,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才是此次修法的重头戏;但从表决情况来看,“主角”因为审议意见争议过大,反而迟迟不能登场。民办教育促进法最受争议的一个修改是:将民办教育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从注册登记、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剩余财产处置等多个方面给予二者不同待遇,并要求法律实施后,此前登记设立的民办学校要在一定时间内按类别作出选择。对于“三法变两法”,专家指出,在法律草案不太成熟、意见不太一致的情况下,审慎起见“不通过”也是一种负责。

 

政策不配套或使民办教育受伤

来自人民政协报的消息,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认为,如今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国家方案中,并没有采纳之前温州试点的分类规范,由于两个方案之间存在重大差别,导致对实施国家方案的政策风险失去评估依据,如果修法通过国家方案,在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下全面推进分类管理,就有可能使民办教育面临系统性风险。

吴华一直反对仓促实施,“现在还有很多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相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在完成修法和制定配套政策之前对民办学校仓促实施分类管理,有可能对民办教育造成极大的伤害”。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办学时,能否拿回个人原始资产。“从国家方案提供的分类管理规范来看,非营利性学校投进去的资产都是收不回来的,那对民办学校,无论是设立还是运行过程中都必然产生投资抑制。”再者,若没有税收的配套政策,一旦选择了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成本将大幅度上升,税收就会成为民办学校很大的负担,影响其存活。而且分类管理倡导差别支持,现在没有定性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就不是很积极,那一旦定性为营利性就更难得到政府支持,民办学校的生存环境可能会恶化。此外,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一旦选择了营利性,需要去工商局登记为企业法人,而学校一旦成为企业、公司,学生的学籍怎么办?

给民办教育机构留出准备时间

那么,本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建议,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最终通过存在什么样的影响?

以重庆华橙教育科技集团为例,其旗下既包含传统产业——K12中小学文化培训,又包括学生可穿戴电子产品以及打造教育城学生主题教育公园模式等新型教育产业。这家原名巴蜀家教名师汇教育的机构,每年培训学生数万人。

“该开放的早晚会开放。”该集团董事长陈华介绍,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拟暂不付表决并不影响民办教育的布局,恰恰是给民办教育机构留出了更多准备的时间。他说,集团近期提出“挥师北京、联合上市”的战略,以十四年的直营校区经验和已经成熟完善的各大系统为依托,进行品牌加盟,迅速复制扩张,打开西南市场,进一步推向全国。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全国加盟、联营、并购100家校区,然后在资本合作时进行股份稀释转化计划,将规模200家的K12校区整体打包上市。这一切的布局,都是为了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以前,为营利性与非营利的选择做好做足准备。

“耐心等待”,的确也是不少行业内人士的共同看法,但各家机构的各种布局却已悄然展开。

图说:华橙教育打造的教育城

保障孩子稳定上学的权益

在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看来,此次暂缓表决拖的时间不会太长。毕竟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和国家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文件已经研究、起草了多年,舆论已然造出去,大家对此的心里预期也发生了变化,民办教育机构的各种工作也已展开。如果不完成修订,大家会很失望。他相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将会继续审议、表决,但是如果在这之前不解决分类管理的一些配套问题,分歧还会继续存在,那即便表决了,也很难通过;即便通过了,也很难实施。

吴华认为,“现在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修法设计,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最终保障的还是孩子稳定上学的权益,是建设国家现代教育体系的内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