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被“灭灯” 原因竟然与猪八戒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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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2012年因商标“非诚勿扰”涉及商标侵权而官司缠身。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非诚勿扰》很有可能将改名。

非诚勿扰或改名 原告不求任何经济索赔只求节目改名

别总等出了大事才想起商标注册

据猪八戒网八戒知识产权专家分析:此次事件再次将知识产权保护引入大众讨论。一方面,“非诚勿扰”作为江苏卫视知名栏目,却没有注册相应商标进行保护。自己种的苦果只能自己吃。与其相比,湖南卫视在知识产权保护显得高明许多,不论是老牌知名节目还是新创办的栏目,湖南卫视均注册了相应商标进行保护。

另一方面,站在温州小伙的角度看,他善于捕捉商机,具有极强的品牌保护意识。在商标注册上抢先一步,最后帮助他赢得官司胜利。如果江苏卫视想要协商商标转让事宜,可能出现又一个天价商标。商标注册和商标交易市场可能会再次火爆起来。

正是由于当初江苏卫视没有进行商标注册导致如今红极一时的知名栏目面临改名的噩运,改名之后会不会影响栏目收视率或者其他,当然也就另当别论了。

温州小伙的商标版权意识高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最终由温州小伙赢得了官司,其关键在于他具有极强的品牌保护意识。

2009年2月,冯小刚电影《非诚勿扰》刚开播没多久,温州人金阿欢就嗅到了电影名称的市场价值,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非誠勿擾”文字商标。取得商标注册证后,金阿欢迅速启动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实体婚恋加盟品牌”的“非誠勿擾”婚恋交友网站。2010年9月,金阿欢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而恰在此时江苏卫视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非诚勿扰》已经开始走红。

2012年,温州小伙子金阿欢一纸诉状将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告上法庭,称“江苏广电总台这是商标侵权,在2010年他已经成功将非诚勿扰注册”。

商标注册等于是一笔隐形财富

据悉,当年在法庭上,江苏卫视坚持认为自身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给出的理由是:“对《非诚勿扰》栏目来说,其性质属于电视文娱节目,商标也应该在电视文娱节目类别中,同时,江苏卫视也提到,“非诚勿扰的LOGO跟金阿欢的注册商标明显不同”。

退一万步来讲,要是当初江苏卫视重视商标版权问题,并愿意与原告协商商标转让事宜,也就不会有如今的“改名”一说了。然而,另外一个问题又来了?如果真的对“非诚勿扰”进行商标转让,这又是一笔怎样的费用,大家可以尽情猜想。

如此一来,商标转让市场就会火起来,这意味着商标进行了注册就等于拥有了一笔隐形财富,说不一定某一天你的商标就能卖出巨额天价。最近热播的《芈月传》的主人公芈月大家一定印象深刻,然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芈月”一词被一个王姓文学爱好者进行商标注册之后竟有人出价百万元的价格购买他的商标。

这就是所谓的“幸福来得太突然”呀!所以,拥有品牌商标版权意识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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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江苏卫视“血淋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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