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规定”保证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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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双桥分中心获悉,2015年,该中心共交易项目120项,完成交易额5.96亿元。其中,工程类交易55个,成交金额3.35亿元,节约资金0.06亿元;土地出让32宗,成交金额2.01亿元;政府采购33个,成交资金0.6亿元,节约资金0.19亿元。

据介绍,为保障所有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该中心的“六条规定”功不可没。“首先是保证金保密规定。”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投标方把保证金打入账户,中心工作人员将无从知晓投标人数量及具体投标人。开标当天,由指定工作人员到银行提取交保证金情况,并对投标人数量及具体投标人等情况严格保密。

其次是抽取专家。该中心采取语音抽取,专家名单一直处于保密状态,直至开标前十分钟才打印专家名单并在指定工作人员手中保密。同时,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上的时间收取资料,既不提前也不推后。

再次是评标区域密封。该负责人表示,开标时段,工作人员须凭指纹识别进入评标区域,无论中心工作人员、专家、代理公司指定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评标区域都要寄存所有通讯工具,直到评标完毕才允许离开评标区域,并在评标区门外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传递资料。与此同时,中心工作人员还将对交易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电子监控,并对所有图像声音进行保存,以备查询。

最后是隔离答疑。当专家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有质疑时,将会把投标方安排在答疑室,通过变音处理的语音系统进行对话。

“正因为有了这些监督手段,才保证了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该负责人表示,在交易环节,“六条规定”有效堵塞了交易各方当事人操控交易的漏洞,实现了“真招标、招真标”的目的。本报讯(石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