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耿福能五项提案全录:不能假借科学之名结扎中医药以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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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福能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中国中医药报社理事会副理事长

 

 好医生药业集团创立于1998年,现已建立了省级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共建“中医药与干细胞研究中心”;承担国家“97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工信部扶持中药材专项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集团历年荣登“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和“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

 

【摘要】

中医中药不仅科学,而且还大于科学。现代的医生和病人都看不懂中医中药的说明书,就是在结扎中医药!

建立中医药独立的药品审评体系,而不是照搬化药的审评办法。

原料药批文少,而制剂批文多,是造成原料药垄断的直接原因。

 

1、关于科学发展中医药强国利民的建议

关于科学发展中医药强国利民的建议

提案内容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医学划分为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替代医学),早在1969年提出“不同种类的传统医学在许多国家有着广泛的应用”,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肯定了传统医学在人类健康体系中的作用,2002年、2013年相继公布《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战略2002-2005》和《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明确提出促进传统医学纳入各国医疗保健体系的发展方向,要求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可以说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迎来了最好的国际发展环境。世界各民族的医学、药学,像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一样,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中医药是世界传统医药,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可,但是,目前国内中医药的发展环境却是排挤压缩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强调西医西药弱化中医中药,如果不能在国家层面大力支持其科学发展的话,我国相传数千年的中医中药将被扼杀掉。

 

一、何为中医、中药

 

1、何为中医

 

中医是一种医学哲学思想,起源于2000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医”二字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经方》,其云:“以热益热,以寒增寒,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故谚云:“有病不治,常得中医”(在这里中字念去声,中),这是第一层意思。“中医”这个名词真正出现是在鸦片战争前后。东印度公司的医生为区别两国不同的治疗方法给中国医学起名中医。这个时候的中医名称是为和其他国家不同医疗方法(俗称西医)做一个对比。到了1936年,国民党政府制定了《中医条例》正式法定了“中医”两个字。过去人们又叫中国医学为“汉医”、 “传统医”、“国医”,这些都是区别于西医而先后出现的。两千多年前,《汉书》里的那个“中医”概念,倒是体现了中国医学中的最高境界。

 

2、何为中药

 

在传统中医基本理论指导之下使用的药物就是传统中药。在现代条件开发的传统中药也是中药的范畴。

 

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先生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以来,学界、网络上相关热点话题纷起,其中,讨论话题最多的还是“青蒿素到底是不是中药” ?毫无疑问,青蒿素是中医药进入现代细胞、分子时代的药物,那肯定是中药,这也是时代进步后中医药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何为西医西药?

 

何为西医?是核磁共振?是显微镜?是心电图?是阿司匹林?是奎宁吗?显然不是,那是现代各学科综合发展的结果,世界各民族都有贡献,是人类共有的智慧。

 

由于近代史上我们国家处于积贫积弱的历史时期,虽然我们的传统医药学理论体系大有非常科学的内容,而且远远超过西方古代、近代的医药学理论体系。但是由于文化的不相通、不相容,加之我们国家当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得不到西方国家的认同。西方医学一开始就没有直接相关的医学哲学理论体系支撑,只是将现代科技发展了的各学科的知识简单组合一下,如化学、物理学、光学等应用在医学上,就统统称为西医药,难道这些学科不可以用在中国人的医药体系上吗?就手术而言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古代西方人的外科手术需要几个壮汉按住患者,在患者撕声裂肺的叫喊中进行,而中医的名医华佗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发明了麻沸散,开创了世界麻醉药的先河。

 

也许还有人会说,西药是西医用的药物,是用化学合成方法制成或从天然产物提取而成的,包括阿司匹林、黄连素等。实际上在进入20世纪初,人们认识了分子才有了分子的概念,才认识了分子结构的化合物,这是全人类共有的科技成果,不应该是西方医学体系独占的成果,故称西药是不科学的。阿司匹林、吗啡、黄连素、麻黄素等药物的发现均是古人通过人体尝试筛选,然后采用现代提取分离技术从植物中得到,这是人类社会进入分子时代的必然结果。然而极少数的“专家学者们”认为分子时代之后发现的药物都是西药,与我们中药无关,这无疑就是阻止中医药进入分子时代。这就像人体被结扎不能繁育后代一样。

 

三、中医、中药科学吗?

 

可以肯定的回答,中医中药不仅科学,而且还大于科学。

 

回答这个问题应先了解什么是科学?科学是人类对于大自然、宇宙空间已知部分的验证和认识,叫作已知科学,通常人们将其定义为科学,人类的已知科学相比大自然、宇宙空间只是沧海一粟,人类未知部分难道就没有科学了吗?我们要确信人类的已知部分一定是小于未知部分的。

 

中医药经过数千年华夏中华民族人体体验、智慧筛选、图文积累,本来就是知识,从根本上属于科学的范畴,而且还大于科学。亚里斯多德说:科学是“关于永恒和必然的认识······知识也就是科学”。

 

四、不能假借“科学与不科学”来结扎中医药

 

中国人的医药就是华夏医药,华夏医药起源于2000多年前的《黄帝内经》,华夏医药分为两个部分: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传统医药包含中医中药、藏医藏药、蒙医蒙药、苗医苗药……现代医药包含与现代科学技术结合的医学和药学,如医学:影像、核磁、CT、化检……药学: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化药、生物制剂、疫苗……这就是中国人的医药,这就是真正的中医药。

 

如果否定我们的传统医药,说中医药不科学,应该废止,就是要灭掉我们的文化;如果将我们的现代医药说成是西医西药,就是要让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绝后,让子孙后代找不到方向,成为迷途的羔羊。

 

不让我们用现代语言文字描述中医中药,现代的医生和病人都看不懂中医中药的说明书,就是在结扎中医药!不让中医药进入细胞、分子时代,中医中药一进入细胞、分子时代就变成西医西药,就是在结扎中医药!抹黑中医药甚至说中医药不科学应该废止,就是在结扎中医药!

 

政策建议

 

 

对于当前中医药怎么发展,怎么摆脱旧的不合理管理体制机制束缚,已经有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做法。我作以下四个建议,旨在有所创新和取得突破。

 

第一,组织力量完成重大中医药研究项目。例如确定几种典型中医药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建立中药材与复方中成药的质量控制方法等,举国之力,组织交叉学科研究,重点突破。

 

第二,中医药包括藏医药、彝医药、羌医药等都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对于应用了上千年的经典方剂,建议实行备案制,只要符合GMP的标准,生产的药品符合药典标准,就应该准予生产。

 

第三,建立中医药独立的药品审评体系,而不是照搬化药的审评办法。中药本来就是多成分、多靶点起效的,不要拘泥于某个单体成分的含量,重点放在质量可控,安全有效上面来。只要质量可控,重点审评安全和疗效,才能让中医药真正有突破。

 

第四,国家应建立中药种植地块认证数据库。中药材数千年来均是农户采集野生和自行种植,无论从种植条件、种源控制,还是炮制加工、规范储藏、销售等方面均无法保证中药材的质量。近年来,国家食药监局虽然加大了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力度,但质量安全事故仍然高发,安全隐患较大。究其原因,在于中药材质量的源头存在问题,其原因是我们国家没有中成药的“第一车间”。如果我们的中成药原料存在有不稳定因素,全面质量管理就难以实现。故建议进行中药材种植条件资源普查,国家建立可以种植中药材地块数据库,国家建立起中药的“第一车间”。

 

2、关于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的建议

提案内容

 

 

世界全球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目标,消除贫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2015年6月,习近平主席发出动员令,要求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全部脱贫,中国将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政府如此高度重视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部署,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放眼全球,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国家都未曾有此类大举措,这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脚踏实地的大国策。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难啃的硬骨头。按照公布的国内的扶贫标准,目前全国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在尹力省长的2016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我省欠发达、不平衡的基本省情还没有根本改变,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与全国的发展差距仍然较大,还有380多万人没有脱贫。

 

虽然我国大面积、大规模的贫困地区已大幅减少,但由于贫困地区不仅规模大,分布广,而且致贫原因复杂,取而代之的是多元化的、分散的贫困对象,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相对贫困仍然凸显。一些地区产业扶贫的开展尚具有一定盲目性,不能有效地将产业扶贫与市场需求、当地实际资源情况相结合,这种简单的、意愿式的产业扶贫方式对于扶贫工作极为不利,非常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要真正的推动偏远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需要的是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应该像研究创富、研究大项目一样,认真细致的去研究,然后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不能简单的去说:是输血功能还是造血功能等。我们过去的扶贫大多停留在慈善式扶贫,安慰式的扶贫,表演式的扶贫等,长期以来扶贫存在有效性的问题,这都严重的影响着共同富裕的进展。

 

所以,现阶段的扶贫工作必须在总结过去扶贫模式与成效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从以往的“授人以鱼”的扶贫方式向“授人以渔”的扶贫方式全面发展,实现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实施精准的产业扶贫是有效的“授人以渔”的扶贫模式,是扶贫攻坚的有效路径。

 

现在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缺乏一定的衡量标准,无法准确统计贫困户数量。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特别是我国8249万农村贫困居民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将全国7.4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而这8249万贫困居民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是怎样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等等,这些必须建立在统一标准、全面调查、严格程序、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

 

二、扶贫工作针对性不强。以往的扶困工作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而且移民搬迁的补助资金少,只有部分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才能享受,贫困的农户即使有补助也搬不起。

 

三、扶贫资金指向不准。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一些扶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等等。如果扶贫始终停留在“授人以鱼”的位置。单一的发放补助贷款,耕种补助等等,并不能根本性的解决贫困农户收入少的问题。

 

政策建议

 

 

那么要解决这些问题,结合我履职中多次深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了解到的扶贫实效,以及我所在企业所作的产业扶贫实践,我认为: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通过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

 

我们企业是从1995年开始在国家级贫困县布拖县进行中药材附子种植项目的,布拖县是一个彝族聚居的高寒山区半农半牧县,平均海报2400米,当地老百姓以种植土豆、燕麦、荞子为主,经济条件差。我们企业每年投入数十万元对当地的彝族农户进行种植技术指导、免费提供种源、保底价收购等措施切实确保种植户利益,以公司+农户+联盟的形式带动了以布拖县火烈村、普洛村附子核心种植区为主的近10000户农户通过种植中药材附子增收致富,户均增收5000元/年,同时企业也投资建设了国家附子GMP饮片生产厂,形成完整附子产业链运作,保证附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2月,我去了布拖县乐安乡火灯村作调研,火灯村在种植附子之后,原来特困户总计20多户,现在只有6户算特困户了。像布拖这样的高海拔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匮乏,但地理、气候和天然的环境,却很适合种植中药材附子以及其他的一些中药材,发展中药材产业也是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医药发展的重要举措,由政府引导、平台搭建,企业参与实施产业项目推进,即发展了民族医药产业,高海拔地区、贫困地区也找到了一条正确的产业致富路。

 

一、精准扶贫要精确帮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非常有指导意义。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因地制宜推动产业扶贫。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产业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匹配扶贫项目,增加群众收入。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等。

 

二、政府平台+龙头企业+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效力。

 

政府要在政策和产业链建设方面进行匹配,支持并鼓励企业参与产业扶贫项目,从政策、税收、融资成本等方面给予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企业实际支持,构建龙头企业良性发展的平台,充分发挥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和带领龙头企业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支持已经显效的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快速复制;去年,我们企业就将多年实践成功的附子产业项目向凉山州的越西县、冕宁县扩展,已经在6个乡试种了1000亩,辐射2000亩,贫困户参与积极,扶贫效果初显。

 

龙头企业在产业扶贫中要结合自身企业发展实际,将本身拥有的人才、技术及商业运作等多项资源,以市场为导向,精准确定产业种类,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支撑、人员培训和产销信息,实现龙头企业新的社会价值;同时要发挥村干部、产业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龙头企业的产业扶持,抓两头带中间,实现从点到面、从小到大、从基地到规模的有序发展。

 

三、建立产业扶贫信息化平台,将“互联网+”应用到产业扶贫。

 

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对产业扶贫信息进行大数据管理与分析,建立扶贫数据库,通过信息化平台可实现精准定位扶贫对象、分析扶贫产业种类合理性、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监测与管理等功能,从而利用大数据为产业扶贫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关于破除原料药垄断,平抑药价的建议

提案内容

 

 

我做为一名医药行业的人大代表,一名企业经营者,经市场调研,发现近年来医药行业原料药垄断现象比较严重,是造成药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存在的问题

 

1、原料药批文少,而制剂批文多,是造成原料药垄断的直接原因。

 

2、部分原料药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利用《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定“对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原料药,生产其制剂必须釆用有批准文号的原料药”,利用手中掌握的批准文号资源,釆取提高原料药价格,或不外卖原料(仅供自己生产),造成市场制剂药品价格虚高或老百姓无法买到这些救命药。

 

3、 部分不应按批准文号管理而发了批准文号的中药提取物,这些也是造成垄断的原因。比如柠檬烯,是中药提取物,却按照原料药管理。该原料国内只有独家生产,该厂家也不允许其他厂家仿制,造成垄断。

 

例1:2015年2月2日,央视13套新闻直播间曾报道过关于治疗癫痫病的苯巴比妥药品一事:原来价格在3元左右一瓶的,现医院药房没货,药店也没货。采访究其原因,只简单的说是购买不到原料,没有深入的报道。实际上是苯巴比妥原料在2013年以前价格是在200.00元左右/公斤,现在价格调到1000.00元以上/公斤,原料价格上涨了400%以上,而且还采购不到。

 

2015年6月备受关注的地高辛片,涨价的背后是原料药价格的惊人上涨。地高辛生产厂商上海信宜药厂的确认称,自2014年9月起,地高辛片原料价格从每公斤7.5万元逐步上涨至2015年1月的每公斤40万元,不到半年的时间,后者价格是前者的5倍还多。

 

例2:贸易公司与个别相对销售量较大的制剂厂家联合起来,将成品价格大幅度往上提高,原料也只供给这有限的几家大制剂厂家,其它销售量较少的制剂厂根本采购不到原料,从而由这些垄断者们共享暴利。如部分进口原料:多潘立酮(印度瓦速达生产),价格从每公斤900元暴涨到3000元,涨幅达2300%。

 

例3:个别贸易公司,为了垄断经营,直接到国外去洽谈,每公斤高出300美元的价格谈总代,也就是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上涨了人民币2000元以上,大大损害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让外人得利。

 

针对以上原料药的垄断行为,希望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制裁垄断整治垄断,保障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老百姓真正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同时,企业也要自律,不搞垄断,遵守法律,致力研发创新,做遵纪守法的企业。

 

政策建议

 

 

1、建议完善和落实《反垄断法》,制定《反暴利法》。

 

2、立即清理及取消对中药(天然药物)提取物的批准文号。

 

3、对部分原料药施行价格干预(如:政府定价)及量产任务。

 

4、设置鼓励原料药注册准入制度。

 

4、大力促进中药材种养殖标准建设,确保中药材质量的建议

提案内容

 

 

中药材数千年来均是农户采集野生和自行种养殖,无论从种养殖条件、种源控制,还是炮制加工、规范储藏、销售等方面均无法保证中药材的质量。近年来,国家食药监局虽然加大了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力度,但质量安全事故仍然高发,安全隐患较大。究其原因,在于中药材质量的源头存在问题,没有中药的“第一车间”。如果我们的中成药原料存在有不稳定因素,全面质量管理就难以实现。

 

政策建议

 

 

1、进行中药材种养殖条件资源普查,国家建立可以种养殖中药材地块数据库。

 

食药监总局牵头,和农业部、林业部共同进行中药材种养殖条件资源普查,建立可以种养殖中药材地块数据库。第三方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发布需求,各地根据需求种养殖,从国家层面进行宏观调控,保证种养殖户收益,避免单个品种扎堆种养殖。

 

2、建立种质资源数据库,保证中药材质量。

 

根据药典委员会发布的中药材品种来源,建立种质资源数据库,所有的种质种苗均来自种质资源库,确保种养殖品种来源稳定,均一。

 

3、尽快制定实施各中药材种养殖标准,大力促进中药材质量建设和标准认证。

 

尽管GAP建设刚刚被叫停,但仍建议由国家食药监局牵头,大力促进中药材标准化种养殖基地的建设,从源头保证中药材质量。将种养殖基地做为车间化管理,没有中药材种养殖车间的药材不允许入药。

 

4、建立中药材种养殖基地集散地,取代农贸市场交易。

 

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和工商部门共同建立中药材种养殖基地集散地,不符合标准的不做为药材交易,确保质量。

 

5、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提案内容

 

 

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空巢”老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四川是人口大省,更是老年人口大省。2014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常住人口已达1582.45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9.4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老年人群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疾病多、空巢多等特点,迫切需要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养老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201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将养老服务业作为“四川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重点推进。实施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缺乏规划布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养老床位共存着城市“短缺”与农村“闲置”的突出矛盾,全省现有2114个养老机构,护理床位10.17万张。老年病专科医院22所,老年病床位1.44万张,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养服务需求。二是管理运行机制不畅,合力不够,民政、卫生、社保、老龄等部门均介入“医养融合”养老体系建设,没有牵头部门,“多头管理”或“多头不管”的局面导致难以形成整体合力。三是医保报销范围有限,资金支撑力度不够。“医保钱”不能转为“养老钱”,同时财政、民政等资金的有效补助力度不够,使医养融合服务发展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四是医养融合服务供给不足,缺乏护理康复专业人才,全省有老年医疗服务专职执业(助理)医师2326人、注册护士4184人、专职照护人员2129人,与庞大的老年人群需求不相适应。五是医养融合试点目前多基本在机构养老方面,较少涉及社区和居家养老。 

 

政策建议

 

 

医养融合是健康养老新模式,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医疗、养老设施规划。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制定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打破条块分割。政府统筹民政、卫生、社保、老龄办等部门职能,打破条块分割,明晰“医养融合"养老机构的服务性质、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制定和完善统一的机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和评估制度,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以政府为主导,整合部门职能,完善医养融合运行机制与管理规范。对非营利性医养融合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养融合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民政部门统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完善医疗、养老布局规划;对由医院转型为护理院且符合养老机构设置的,应受理并予行政许可;符合养老机构条件的,应落实养老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等。卫计部门对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给予行政许可;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的,应当加大业务指导与培训力度;国土部门应当科学布局医养融合建设用地规划。

 

三、设立专项老年资金,用于政府购买医养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整合医疗保险、新农合、养老床位补贴经费等,形成统一支付体系,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通过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以及个人正常缴费机制、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筹集设立医养融合服务基金;落实“医养融合”机构的民办公助政策,明确“医养融合”机构建设的财政补贴额度。

 

四、创新医疗报销机制。一方面将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医疗范畴,减少医疗投入和盲目过度就医,另一方面设立强制性护理康复险,调整康复护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发挥医保付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节供需的杠杆作用。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基本医保机构合作发展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为老人提供更多选择。

 

五、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医养融合机构,以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建立项目申报和机构设立的“绿色通道”。一是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开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二是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设施和开展医疗服务。达到规模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内设医务室的养老机构,聘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护士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大型医疗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三是积极支持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鼓励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疗保险定点、人员晋升等方面给予公立机构相同政策;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按照《护理院基本标准》,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四是重视健康管理,推进信息化进程。通过发挥智能IT服务作用,打造具有医养特色的健康管理系统。

 

六、加大医养人次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医养专业人员培养,开展医养护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在省内医学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或者利用现有中等卫生学校组建医养服务职业培训学校;二是鼓励医务人员从事老年医疗护理工作,在职称晋升、科研评奖方面享受同级医疗机构待遇,引导医疗机构执业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三是稳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实施准入管理,并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