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挺在前 反腐成效显


来源:

0 浏览 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现在办案与过去办案的明显变化时表示,过去“常有单位来说请,说社会都这样,送红包、礼金和贪污贿赂很难区分,检察院别上纲上线”,而现在,“取证、找人谈话,单位都积极配合,单位领导态度很明朗”。这样变化的背后,其实是反腐败的持续深入推进,尤其是“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被普遍提及,空前强化。

反腐败譬如治病,有病入膏肓才施治的,比如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腐败案件和人员,也有病未发而予以防范的,比如用铁的纪律和规矩约束人,监管人。以前,查处腐败案件,往往都涉及到违法犯罪层面,一个腐败官员被查处,大多都涉及违法犯罪问题,一方面说明腐败程度之深之重,另一方面也说明纪律规定在反腐败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重违法惩处轻纪律约束的情况较为普遍。而现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积习,加大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规矩立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了组织纪律的监管约束作用,使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深入人心。

把纪律挺在前面,能累积不能腐的土壤。预防腐败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监督,能够在思想上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对纪律的重视和遵守,改变一贯的轻视纪律、蔑视纪律甚至践踏纪律的局面,做到自律自省,自我约束,对预防腐败有重要意义。纪律就像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广大党员干部充满敬畏,不敢轻易触犯。

把纪律挺在前面,能更好厘清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党纪国法,紧密相连,但其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方式是显著差异的。党的纪律和规矩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硬约束,有了纪律的指引,纪检监察机关也能够更好地照章办事,专注于查究违纪违规问题,与执行国法的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明确分工,互不干涉,体现出法纪分开,呈现出反腐败斗争的良好局面,凸显反腐败本身的章法和成效。(文\胡开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