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人民网》)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本来就应该成为一种正常的政治生态。《党章》也明确规定,干部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干部“能上不能下”似乎成为不成文的规则。主要是因为对“下”的标准难把握、对“下”的干部难安排、“下”的干部思想难接受等,真正“下”来的干部主要是犯有严重错误或年龄上的“一刀切”,对于精神状态不佳、能力水平较低、工作实绩平平、群众公认程度不高的领导干部难以触及。但无论始如何,领导干部捧“铁饭碗”、坐“铁交椅”、戴“铁帽子”的理由都不能成立。
毛泽东曾尖锐地提出:“治国就是治吏”。近年来,多名干部受到“断崖式”降级处分,被舆论视为干部制度改革在“能下”方面的新探索。一些地方推行具有劣汰功能的公选制、考任制、竞争上岗制、聘任制等制度,在推进干部能出、能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干部“下”和“出”的问题涉及体制、制度、政策、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应该说,《规定》从顶层设计出发,对规范干部升降进出做出细致规定,通过录用、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就是要使政治上守规矩、用权上干净、工作上有为、作风上实在成为清晰的干部任用标准,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能下包括两种境遇,一是降级使用,二是完全退出领导干部岗位。即是说“下”的干部数量很少,对“能上”的反向激励也是很大的。“能上能下”这一常态化的制度安排,不仅要求领导干部自我心态调整,而且需要社会认知的改变,“领导干部调整或撤换≠犯错误”。
如何考准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让群众能鉴定出干部的优劣?如何增加选人用人的透明度,让那些不称职、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干部在正式任命之前就被淘汰出局?如何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退出机制?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
目前从制度的层面己经明确干部职务不是“终身”的,让机关不养“庸人”“闲人”“懒人”,己经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只有把贪宫、昏官、庸官清除出去,把清官、贤官提拔起来,让“能上能下”形成良性循环,以竞争性方式体现干部队伍优胜劣汰,才能最终形成弊绝风清、优胜劣汰、高效廉洁的政治生态。(文/罗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