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细则意见稿 ppmoney 钱盒子等业界大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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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最后几天,《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恰巧也差不多印证了之前“监管细则今年年底落地”的传闻。在此之前,e租宝、大大集团、三农资本先后出现事故,投资人也对监管的空缺也多有怨念,此次的细则意见稿的公布,无疑是万众瞩目的。意见稿到底说了些啥?ppmoney、钱盒子等平台大佬又是怎么看的呢?

意见稿的细则,主要是确定两大方向:1、负面清单制,2、备案制。最为重点的是负面清单中的具体内容,十二大禁止项。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八)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九)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一)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十二)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指出,负面清单式的监管细则在年底前落地,是整个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是监管者、从业者、投资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监管细则的落地,是整个行业近年来翘首以盼的重大事件,标志着P2P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

钱盒子联合创始人魏磊认为,负面清单制是一项监管宽松条款,对行业发展留有很大余地。之前传闻很久的5000万实缴资本的要求,意见稿里并没有出现,给予市场很大竞争空间。但规定平台需要实行客户资金银行存管的要求,实则给平台压力更大。

除了负面清单制,信息披露与平台聘请会计事务所审计要求是监管的亮点,这有助于投资人了解平台,也更易形成对这行业的投资者教育。尽管对于这,违规平台也有操作的空间,但无疑财务及运营数据粉饰的风险也极大。 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劣质平台淘汰出局,有利于净化投资环境,使行业健康发展。

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首先表示,无论是通过备案制的监管方式,还是通过负面清单的监管形式,可以看出是监管层对整个行业呵护和鼓励行业发展的态度。

他认为,银监会对于P2P的管理,基本上沿用了金融机构的分业管理的思路,这体现在P2P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信托,不得股票配资等等,“所以,这就意味着混业不仅在银行业没有开放,在P2P平台上也将得不到支持。这是管理层对于金融监管的一个大思路。”

关于细则对未来行业趋势的影响,郭宇航认为,对于草创平台来说,基本关闭了创业的可能性。对于大平台来说,可能也要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才能完全符合规定。“草根野蛮生长的P2P时代已经过去了,P2P行业将由此进入规范和完善的第二阶段。”

拍拍贷CEO张俊认为,随着监管条例的公开征求意见和随后的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络借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规范化发展、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