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检察院建“三防”平台促司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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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贺美英)回民区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构建防错案、防事故、防贪腐“三防”平台,确保规范文明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严把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关。对侦查过程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根据侦查进展情况,分别提请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加强侦捕诉衔接联动,提高收集、巩固证据的准确度和针对性。二是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三是严把案件质量评查关,对所结案件进行静态核查,确保全院案件质量。

二是防事故,严把安全责任关。对自侦案件根据个案情况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办案负责人,对安全防范工作负有组织保障和监督检查的领导责任;案件承办人和负责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等工作的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三是防贪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或检察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建立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等制度,确保案件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组织制度,提升道德素养,自觉抵制“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