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领导干部触碰干预司法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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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意见》(人民网)。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手中权力不能滥用、具体案件不要插手的法治观念。曾经不少领导干部通过插手案件办理,干预纪律审查时有发生。如今各个地方相继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严防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触碰法律红线,这是可以说是中国法律的进步,笔者认为,要想严防领导干部触碰干预司法红线,须做到踏雪留痕,随时敲响警钟,让想干预司法的领导干部无缝可钻。

司法工作全程留痕。作为司法界的所有国家干部应该切实履职尽责,公正司法,秉公执法,切实负起责任,对于干预司法,通过疏通关系、打招呼等形式,只要有把柄、证据,就应该切实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如果报告无效的,必须将其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记录在案,以备可查。

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往往很多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比较隐蔽,一般人很难知晓,但是一但有人发现就应该敢于亮短揭丑,揭露其真实面目,对其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如果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定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各级司法工作人员非因履行法定职责或非经法定程序或相关工作程序,不得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严防通风报信,办案过程泄密,为干预司法的领导干部有缝隙可钻。此外,作为司法干部一定要自觉把精力集中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件司法政务上来,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勇于制止杜绝不正之风,进一步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工作氛围,更好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文/清风雪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