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领导干部慎权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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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结党营私。《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民主集中制往往能使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得到制约。权力是天下之公器,一定要为整个国家和民族谋福利,而不能为自己谋私利。更不能擅用权力,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学习时报)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身在各种人情世故的交汇处,身处各种贿赂犯罪的指向点,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理性面对各种利益,思想稍有放松和懈怠,就会丧失原则,沾上污垢,滑向腐败的泥潭。“。因此,只有对权力心存敬畏,才能确保权力更好的服务于人民,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权能福泽百姓,助人成功。权力的内在要求就是用权为民,福泽百姓,这是领导干部责任所在。权力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用权得当,用到正处,就如虎添翼,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向成功。许多领导干部能正确认识权力的力量,善于把权力用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兴利于民上,带领群众艰苦创业,脱贫致富奔小康。如焦裕禄、孔繁森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使命,当作责任和义务,当作压力和动力,当作施展自己才干的“翅膀”,把用权看成是为人民干事,把追求放在权力的责任上,扑下身子,一门心思干事创业,扎扎实实为民做好事,办实事,以自己的作为赢得了群众的拥护。

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尤其是“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起着带领、主导和协调的作用,更应带头和自觉接受监督。一个地区和单位,工作开展得好坏,党员干部是关键,其中“一把手”又是关键的关键。县委书记要自觉把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切实把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主动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之下。(文/余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