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本在于以上率下,在于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中央纪委有关部门同志解读全会报告精神时说,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宝贵经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开始就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从中央做起,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为各级党组织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向中央看齐,破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得推,也没得脱。”(人民日报)
一些乡镇和部门干部作风漂浮,尤其个别乡镇领导干部存在着“走读现象”,下“乡”不下“车”,“挂点”不“蹲点”,忙“会”不忙“位”。利已主义严重。在少数干部身上,宗旨意识在弱化,不能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说与做、立功与立德、公与私的关系,工作中不时掺进私心杂念和利已之心。有的基层领导缺乏责任意识,名利思想严重,对工作、对群众漠不关心。形式主义严重。个别地方和干部不实实在在抓工作,惯于搞些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广大群众得不到实惠。会议多、应酬多、检查评比多,难于集中精力来抓经济、促发展。
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思想素质不高,党性修养不强造成的。必须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基层干部的理论学习,真正把理论学习变成干部思想上的“吸氧仓”,政治上的“加油站”和工作上的“推进器”。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学习,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宗旨观念,切实改进作风。要坚持分级管理、分层培训的方法,有的放矢,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在职自学检查、学习成果交流和干部学习考试考核等制度,激发干部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增强自我提高的自觉性。
要严格监督管理。实现干部作风的转变,必须从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入手,使其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管理监督的主体,建立健全较为系统配套的规范性干部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范围、工作任务、考核奖惩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全面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有效克服和纠正重选拔使用、轻管理监督的现象。要在干部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为基层服务的自觉性,以实际行动塑造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改进干部作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 是解决农村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文/彭思川)